→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:讓牠們悠游!請拒用海豹、海狗產製品

→ 小火柴:請給他們長大的機會…請救救他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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搶救小海豹的議題每年都會被提起。但也總是在利益取向的大環境下,被掩蓋抹殺。

不肖商人下令取牠們的皮、刮牠們的脂,大言不慚地說「因為有需求才有供應」,昧著良心享受血腥錢。

正因為牠們無法自己發聲,所以在這些殘酷的行為停止之前,需要有人們一次、又一次地為這群生存在北極、故鄉在北極、遠離人類聚落平靜生活的極地原住民們,爭取最基本的「生存」權利。


每年被獵殺的海豹中,97%出生還不到3個月,許多連固體食物都還沒吃過,甚至也不曾下水游泳。(照片版權:HSI/R. Aldworth)

 

讓牠們悠游!請拒用海豹、海狗產製品報導節錄】

 

台灣各大連鎖藥妝店及購物頻道大量行銷販售的海豹、海狗油和海狗鞭,全部來自被殘忍屠殺的野生小海豹。根據統計,2003~2009年間,台灣從加拿大輸入海洋哺乳類油脂(即海豹油)為431,364公斤,名列全球第4大、亞洲第3大,占加國全部輸出量的4%(見附表1、2)。若以近七年加拿大獵殺的海豹數量300萬隻計,加上納米比亞政府封鎖一切屠殺資訊,因而無法換算消費數量;保守估計,台灣消費者近七年來等於間接屠殺了12萬隻美麗而無辜的海豹、海狗!
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福爾摩莎動物權利小組今(13)日召開記者會,公佈加拿大獵殺海豹的影片,指出每年被獵殺的海豹中有將近97%出生還不到3個月,絕大部分不滿1個月齡,其中許多海豹寶寶出生後連固體食物都還沒吃過,甚至也不曾下水游泳。兩組織呼籲民眾拒買任何殘酷的海豹、海狗產製品;上網連署,要求農委會及經濟部國貿局,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6條及貿易法第11規定,儘速公告禁止海豹、海狗產製品輸入。

 

 

注意:以下有血腥照片畫面,未做好心理準備請勿往下觀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研究發現,有高達83%的海豹在被剝皮時,仍有知覺反應。(照片提供:HSI)

兩組織表示:加拿大招致各國譴責與批評的,並非當地原住民為了維持生存所需的海豹獵捕,而是大規模、商業化的海豹屠殺。其屠殺對象主要為豎琴海豹(Harp Seal),少數為冠海豹(Hooded Seals)。每年三月初的春天,懷孕的豎琴海豹會聚集在加拿大東部紐芬蘭省與拉不拉多省的海岸,或在聖勞倫斯灣至東魁北克的海岸,產下渾身雪白、毛茸茸的海豹寶寶,被稱為「白袍」(whitecoats)。大約12至14天後,雪白的毛開始褪色,出現銀色毛皮,此時稱為「夾克」(ragged Jackets);大約19天左右,白毛完全褪除,變成銀灰色的「披頭」(beater)。由於加拿大已禁止「白袍」海豹毛皮交易,商業獵捕以「披頭」海豹為主。雖然牠們比白袍「大」幾天,不過都還是海豹寶寶。獵殺季通常在四月開始,獵人以敲打、射擊、活剝等方式屠殺海豹。 

 

 

被打得血肉模糊的小海豹,來不及長大。(照片提供:HIS)

 

納米比亞獵殺的則是毛皮海豹(海狗, Cape fur seals)。每年從七月開始長達四個月,由政府雇用一百多名工人,在十字岬(Cape Cross)等海豹棲地屠殺。工人先將岸上海豹趕成一團後,便以棍棒擊打海豹的頭部或其他身體,再以刀刺入心臟。無抵抗能力的小海豹首當其衝,成年海豹則行動遲緩地逃竄直到倒下。屠殺現場充斥著母海豹的悲鳴及小海豹被擊打頭部後的嘔吐聲,宛如人間煉獄。被獵殺的海豹(海狗),平均約七個月大,其中多數為仍在喝奶的小海豹,其毛皮是獵人的主要目標,稍微年長的公海豹則常因亞洲市場,對於鞭類「壯陽物」的需求,而被活活割鞭殺害。

 

「我會是下一個嗎?」獸醫或動物福利學者指出,無論射擊,或是以棍棒打昏海豹再宰殺,都會使海豹遭受極大的痛苦,根本不可能以人道方式獵捕。(照片版權HSI/ M. Glover)

 

美國早在1972年即通過「海洋哺乳類動物保護法」,禁止任何海洋哺乳類動物及其產製品輸入;歐盟議會於2009年5月,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海豹產製品交易禁令,2010年起其會員國內禁止任何海豹、海狗產製品的交易。俄羅斯在2009年3月禁止捕捉一歲齡以下的豎琴海豹。但諷刺的是,近年來亞洲卻成為殘忍海豹、海狗產製品的主要市場,廠商為擴大銷售市場,迎合亞洲人愛吃補、吃藥的習性,以廣告誇大海豹、海狗油、海豹鞭的療效,以增加銷售量。

兩組織表示,購買誇大療效且重金屬、多氯聯苯含量高的海豹、海狗油,不但傷荷包,吃下後還會損害身體健康,更是變相支持獵殺無辜海豹的殘酷行為。陳玉敏懇切呼籲台灣民眾:由於全球暖化,冰層覆蓋不足,科學家已發現許多海豹找不到地方可以生產小海豹,情況嚴重為60年來僅見。海豹生存已非常不易,請台灣民眾,莫再因為購買海豹、海狗產製品,加速了海豹的犧牲!

 

讓牠們悠游!請拒用海豹、海狗產製品Q & A 

轉貼以下訴求到你所支持的立法委員網站留言系統,請他們共同要求行政部門!(各立法委員線上留言網址一覽表)
(訴求:要求農委會及經濟部國貿局,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6條及貿易法第11規定,儘速公告禁止殘酷血腥的海豹、海狗產製品輸入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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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ris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